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
依据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》中地大(汉)研字﹝2016﹞12号,结合协同创新中心的实际情况,制定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。
一、复试工作小组名单
组长:蒋少涌
副组长:夏庆霖
成员:导师表2人、边建华、李正汉 、徐佳
二、招生计划
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|
研究方向 |
招生人数 |
矿物学、岩石学、矿床学(070901) |
岩浆过程与岩石成因、成矿过程与矿床成因, 成矿动力学 |
学术学位3-4人 专业学位1-2人 |
地质学(070900) |
1、盆山耦合与成矿控制,深部构造与成矿 2、岩石地球化学、同位素地球化学、分析地球化学 | |
矿产普查与勘探(081801) |
矿床地球化学,成矿系统,勘查地球化学 | |
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(081802) |
矿产资源定量评价,勘查地球物理 |
按照我校调剂政策,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,根据报名考生的初始成绩排序,按照招生人数的120%-150%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。中心复试工作小组有权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,并根据学校招生指标调整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。
三、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
(一)资格审查材料
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,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。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以下材料:
1、本人二代身份证;
2、毕业证书原件(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;在2016年9月前可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《毕业证待办证明》或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》,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出具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;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;学历有疑问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)及复印件和准考证;
3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。
应届本科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查时间、地点
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[2013]215号文件规定,收取复试费人民币100元。
审查时间:2016年3月28日 8:00-11:30
审查地点: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西区工程实验楼418室
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必须为原件,并上交复印件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。
四、复试内容
复试以面试的形式,分为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,整个面试考核满分100 分,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复试过程中,考生都必须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统考准考证)。
(1) 实践能力测试(50分)
主要测试考生读地质图、辨识手标本等基本实践技能。
(2) 综合能力考核(50分)
包括两个方面:其一,英语听说能力考核。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,时间
约为5分钟。内容可包括个人简历、个人特长、兴趣爱好以及学业规划等方面。其二,了解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个人的专业兴趣等等,以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、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,时间约为10分钟。
(3)复试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6年3月28日 14:00-17:30
地点: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西区工程实验楼422会议室(暂定)
五、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
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、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》(地大校办字〔2013〕32号)等文件执行。
其中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,重点学科统考生(委培定向除外)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80%、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20%,其他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%、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%。各专业的学业奖学金比例与标准如下:
专业代码 |
专 业 |
一等奖学金比例 |
二等奖学金比例 |
070901 |
矿物学、岩石学、矿床学 |
80% |
20% |
070900 |
地质学 |
80% |
20% |
081801 |
矿产普查与勘探 |
80% |
20% |
081802 |
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|
80% |
20% |
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。第一年的学业奖学金名单和等级根据初试、复试总成绩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。中心复试工作小组有权确定奖学金名额分配。
六、体检
体检时间:3月21日-22日,3月28日-29日,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00-4:30。体检由校医院统一安排,未能在上述时间内体检的考生,可凭体检表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。
考生凭在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的体检表,到医院三楼财务室交费(40元/人)(本校毕业生可自带照片一张在交费同时另交10元再领取一份“毕业生体检表”做毕业档案备用,5月份不再参加“毕业体检”)。
一楼:身高、体重、X光胸透。
二楼:外科,眼病、色觉。
三楼:内科、血压、脉搏、抽血。
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交三楼保健科,同时查视力。
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;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,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。
七、录取
(一)总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
1、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构成,总成绩计算公式为:
总成绩计算公式:总成绩=100*(初试总成绩/初试满分)*0.5+100*(复试总成绩/复试满分)*0.5。
2、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%者,不予录取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,但未达60%者不予录取。
3、依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。
4、录取工作综合考虑总成绩和导师意见,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,中心将不予录取。
(二)调档及政审
1、录取类别
定向: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,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(定向到地区仅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的无定向单位人员,可转档案)属于定向。我校招收的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定向考生的培养经费,均由定向单位提供,且须于4月2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。
非定向:档案须转入学校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属于非定向,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。非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转至学校(应届生可于毕业后转档案),否则取消录取资格。
2、调档、政审
复试工作结束后,将在学院网站分布结果,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我校研招网和中国研招网公示。
复试后向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及政审函。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录取考生将调档及政审函交有关部门办理。政审函于4月20日前由EMS寄送到协同创新中心,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。非应届生的档案请于4月20日前由EMS寄送到协同创新中心,应届生的档案可随毕业生的转档时间办理。政审和档案材料请勿通过快递公司邮寄。
拟录取为定向(培养)的考生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(yanzhao.cug.edu.cn)下载培养合同4月20日前办理。
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于4月20日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。
八、信息和服务
(一)温馨提示
为了联络方便,请考生在提交调剂申请后,保持通讯畅通。
(二)乘车路线:
武昌火车站:乘59路车直达,或乘518 、510路至鲁巷广场站转709、59路公交车,中国地质大学站下。
汉口火车站:乘地铁2号线到光谷广场站转709、59、401路公交车,中国地质大学站下。
武汉火车站:乘643路车至中国地质大学站下。
飞机场乘机场大巴,至武昌傅家坡长途客车站,转乘59至中国地质大学站下。
(三)咨询电话:协同创新中心027-67883058
(四)研究生院招办电话:027-67885153
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协同创新中心
2016-3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