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
中心现建有样品制备、流体包裹体测温、裂变径迹热年代学及地学大数据中心等实验室,均属于科研实验室范畴。为了确保四个实验室安全、高效运行,特制定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,具体内容如下:
⒈ 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。一般仪器设备到货后,采购人及时通知实验室,由实验室组织技术人员,会同采购责任人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调试,进行技术验收。验收合格后,采购责任人、技术负责人以及管理责任人要在验收单上签字,注明验收结果。
大型仪器设备应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专家制定验收方案,逐项进行技术验收,验收原始记录存入技术档案。对质量不合格的仪器设备,要及时提出索赔报告,完成索赔程序,以免受到不应有的损失。
⒉ 实验室管理人员(包括兼职)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,任何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不准使用、移动和调换仪器设备。要重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,如确需拆改、技术改造时应考虑使用和经济效益的合理性,要履行审批手续,一般是实验室组织专家论证,提出处理意见,报主管技术负责人批准。
⒊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。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,由责任人根据使用情况和仪器性能,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,由实验室组织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监督工作,责任到人。
⒋ 大型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,档案内应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,从购置报告到报废整个寿命过程中的管理使用、维护、检修、校验等记录和文书资料,使之成为仪器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,技术档案由设备管理责任人保管,管理责任人变化时办理转移手续。
⒌ 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,要查明原因,采取措施;对人为因素造成积压浪费的,应追究当事人责任。仪器设备耐用期满,确已丧失效能的,按报废处理,对因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的,按报损处理;维修费用低于设备原值三分之一的,原则上申请维修。
⒍ 仪器设备的报废、报损、维修应由管理责任人随时向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,填写相应表格,由实验室组织技术鉴定,按设备管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后,方可报损、维修。
⒎ 对工作不负责任,造成仪器设备损坏,原则上应照价赔偿。对于把仪器或者配件丢失和浪费的人员,应给予批评教育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。